交强险费率平均下降10% 保额提至12万
新方案听证会持续五个小时多位代表质疑“39亿元亏损”
新方案主要内容
●提高保额:
在责任限额方面,拟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各项赔偿限额分别只按10%计算。
●降低保费:
基础费率方面,拟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据测算,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
调整幅度较大的车型有: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基础费率下调10%;中小排量摩托车下调33%;36座以上公交车下调26%;20-36座出租租赁车下调31%;20座以上企业非营业客车下调20%;特种车三个车型分别下调39%、18%、30%。同时,挂车的费率水平由现行的按照主车保费的50%计算改为按照主车保费的30%计算;低速载货汽车费率由适用货运汽车费率改为适用14.7kw以上运输型拖拉机费率,基础费率也有显著的降低。·新华·
5大焦点问题
本报讯昨日下午,以“提保额、降保费”为主题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在京举行。听证会现场讨论热烈,原定3个小时的会议持续了近5个小时。提交调整方案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代表表示,在进一步广泛吸收市民的建议后,交强险的具体费率调整方案将尽快完善推出。
对于调整方案最终出台的时间,中保协财险工作委员会车险工作部部长王和表示,听证会上私家车车主、社会公众和营运车代表都从不同角度表达了他们的利益需求,而保险行业协会需要权衡并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最终方案会尽快推出。
作为我国金融行业第一个全国性听证会,本次听证会亮出的“提高保额、降低保费”的主旋律受到车主的一致欢迎。但面对交强险首年“账面亏损39亿元”的财报,交强险是否仍有“暴利”嫌疑,交强险费率还有多大调整空间,交强险分项赔付、无责赔付是否有待改进等热点问题,成为听证会上民间呼声的焦点。
到底是亏还是暴利?
听证会开始不久,对交强险的“暴利”质疑再次被听证代表摆上台面。
多位代表表示质疑,认为交强险首年“39亿元”的亏损账来自各家保险公司的“专题财务报告汇总”,而非审计报告。“有关会计师事务所也明确提出是只对各公司提供的数据进行汇总,不发表意见,而且审计是各公司独立审计师的责任。就此而言,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汇总报告,至于它的真实度和可信度,我们保持存疑。”中国消费者协会代表、中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处副主任陈剑指出。
交强险经营成本过高也让不少代表产生疑问。“从去年7月1日到今年6月30日交强险赔付支出是139亿元,经营费用是141亿元。经营费用高于赔付费用。我们无法排除保险公司故意在财务上作出技术处理和做盈亏的可能性。”听证代表靳强认为。
此外,交强险不尽人意的投资收益也让听证代表感到疑惑。“交强险的投资收益率经过测算是2.74%。2006年保险行业平均投资收益率是5.8%。交强险投资收益率明显偏低。交强险的资金应该是单独运用,投资收益率应该与保险公司的整体收益率相一致,这里出现差异,也值得生疑。”代表指出。
费率仍有下降空间?
与现行交强险相比,按照新方案,将有约64%的车主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以私家车为例,按照新方案投保,私车车主将享受百元优惠。不过,对于这样的下调空间,仍有代表提出疑问。
“商业三者险费率不到1000块钱,可以保20万元,我觉得交强险的费率水分还是比较大”,听证代表郑宗晖称。“一辆10吨的货车,交强险我们得交4480元,换来最高的赔偿保证是12万元,与一两千、两三千元的保费而得到20万元的商业险比,调整以后还是觉得费率高、保障低,仍然没有突出保险风险的作用。”北京市道路协会代表蔡振峰现身说法。
分项赔付应该取消?
交强险开步一年后,引入的“分项赔付”也成为不少车主争论的焦点。
有车主进言,交通事故赔付中,医疗费用赔付是个大头。而交强险费率调整后,医疗赔偿限额仍然只有8000元,这样的水平不适应目前的医疗水平,建议取消“分项赔付”,在12万元的责任限额内,对交强险进行一揽子赔付。也有代表提出,应当把钱用在刀刃上,将交强险分项赔付中对财产损失的赔付剔除出去,由车主自行购买商业车险进行赔付。
不过,也有代表认为“分项赔付”应该保留。这位代表认为,人不仅有生命权,也有财产权。从各国情况来看,只承保人身损害的只有日本和台湾,其他都承保的有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等等。因此,交强险“不仅要赔人身,也要赔财产”。
无责赔付能否剔除?
本轮交强险费率调整中,无责赔偿比例从目前的20%降至10%。不过,对于这样的“进步”,也有不少代表不满足,认为无责赔付应当干脆从交强险条款中剔除。
“本身投保人一点责任没有,为了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还要自己去跑手续;甚至可能为了获取不多的赔付要跑好多家保险公司,这对投保人不太公平”,听证代表姜苏认为。听证代表袁方对此表示赞同,认为即使由于相关法律不允许交强险剔除无责赔付,建议将无责赔付限额定为1元,只作象征性赔偿。
听证代表、北京大学副教授郑伟则提出,如果是车撞车事故,应当取消无责赔付;但一旦是车撞人事故,则应当采用无责赔付原则。
救助基金提取不妥?
此外,迟迟按兵不动的交强险救助基金也成为听证代表关注的焦点。对于救助基金的成立方式,代表们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从交强险保费中提取救助基金不妥当”,有听证代表指出。这位代表认为,目前交强险投保率只有38%,如果从交强险保费中提取救助基金,实际上是让38%的人承担了全社会的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代表建议,从交通罚款中提取救助基金,“交通违章是产生交肇事的重要原因,从权责一致的角度看,救助基金应当从交通违章罚款中提取”。
此外,也有代表进言,救助基金从交强险保费中提取,在客观上会给投保人增加不少的负担,即使提取,也建议从交强险投资收益中提取,且不提倡每年提取。(本报记者 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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